电费,即用电费用。便是一个企业、单位、个人在一段时间内所消耗的电能电量所发生的费用。根本电费的核算有两种方法,一种是按用电最大需量核算,另一种是按用电容量核算。我国对用电容量在315 kV·A以上的用户履行两部制电价。
电费办理既是一项严厉的相互控制的科学办理,一起也要受财经准则的束缚,它是归于发、供、用整个出产系统中的一部分,它的主要使命是:在遵循电价方针的基础上,依照“电费办理准则”的有关法律法规管好、收好,圆满地完结出售使命;为社会需要做奉献,为电力企业和各用户进步经济效益做奉献。
用户超越规则期限交给电费时,应向供电企业交给延期付费的经济补偿费用,又称电费滞纳金。电费违约金是法定违约金,是保护供用电两边合法权益的办法之一。